项目概况
******检察院办案工作区监控系统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浦城县阳光建材城8栋2楼209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DX[2024]025
******检察院办案工作区监控系统采购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27.2357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7.2357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询价保证金(元) |
1 | ******检察院办案工作区监控系统采购 | 1.00 | 272,357.00 | 批 | 工业 | 否 | 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识产品:适用,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8日 至 2024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浦城县阳光建材城8栋2楼209铺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浦城县阳光建材城8栋2楼209铺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浦城县阳光建材城8栋2楼209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条件:供应商代表若为法人代表的;需随身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供应商代表不是法人代表的,需随身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本单位在职的社保证明;以上材料均需要加盖单位公章;未报名的投标将被拒绝。。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检察院
地址:浦城县四贤大道千里马200号
联系方式:周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浦城县阳光建材城8栋209铺
联系方式:张小姐 05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小姐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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