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2025年中国铁塔伊犁分公司智慧交通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SZB-2025-11537),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本项目按项目招标。
1.1.1建设规模:预估1388.1364万元(含税)。
1.1.2招标范围:35个设备控制机箱,30个交通流监测系统,10个智慧全息路口,36个全光路口,26个电子警察路口,5个路口建设交通哨兵系统,5个路口智能车辆监测预警诱导系统,5个路口AI语音劝导系统,以及5套移动指挥官系统等设备及相应的安装施工。
1.1.3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年。
1.1.4保修期:终验合格后48个月。
1.1.5实施地域:伊犁。
1.1.6质量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技术规范书要求。
1.1.7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技术规范书要求。
1.2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货到指定地点,到货后50天内完工并初验验收合格。
1.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4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5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00%。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2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如投标人已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则提供最新资质证书及新旧资质对应依据,按照相应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认定投标人资质。
2.1.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人;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3人。
(4)项目负责人:应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含施工负责人);
注:①应提供人员的有效的身份证、资格证书等扫描件。②应提供人员在本单位2024年07月至投标截止之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官方网站查询截屏),社保缴纳主体名称应是投标人或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不予认可),社保缴纳证明应有明确的起始时间和截止时间信息,否则不予认可。③人员证明材料中如涉及所在单位,则所在单位应与投标人一致。④如人员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无须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2.1.5投标人应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招标公告发布当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类业绩,业绩累计含税金额应不少于600万元。同类业绩是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类。
业绩证明材料:①单项合同提供合同关键页,框架合同提供合同关键页和对应的订单或发票或结算文件,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标的内容、合同金额(如有)、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字盖章页。②每份合同至少提供一张发票和该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结果截图。
业绩认定原则:①业绩金额认定原则:单项合同以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或发票或结算文件为准。②业绩时间认定原则: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或发票或结算文件时间为准。③发票认定原则:发票开具时间须晚于对应的合同签订时间,且早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发票不可以是红冲等异常状态。④其他认定原则:无法证明属于同类业绩,或证明材料模糊不清或不完整视为无效业绩。
2.1.6控股及管理关系: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及上级单位列入“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及上级单位列入同类服务的“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供应商黑名单”,且在本项目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1.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03月17日16时00分至2025年03月2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 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投标人注册”。
4.2.2 完成注册后,投标人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支付方式详见4.3条款。
4.2.3 获取招标文件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4.3?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平台”(网址:******/)完成本项目的费用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流程详见“供应商登录-下载中心-供应商平台操作手册.doc”。平台注册:******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平台”企业注册信息,提交审核单位:******有限公司,审核时间: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超过90分钟未经审核的可联系:电话 025-******】。
【支付完成后点击“线下支付”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下载招标文件】
4.4? 招标文件款发票事******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平台自行下载。
4.5关于标书费发票和中标服务费发票的注意事项:
(1)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的税率都是6%。
(2)发票一经开具不可退换更改。
(3)增值税发票有效期180天(自开票之日起),过期不补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4月11日10时30分】。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提交,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投标文件递交”按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1) 当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异常时,投标人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2)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
(4) 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 ******银行保函的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则应在5.1******银行保函纸质原件递交至(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北路3999号阳光恒昌万象天地一品苑6-501)。
5.4?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进行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投标人注册
6.1? 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6.2? CA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进行电子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为了避免影响正常投标,请投标人至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及时办理CA证书。手机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三个月或者500元人民币/年,售后不退。已持有平台CA证书的投标人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6.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50(工作日9:00-18: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北路1999号万象天地商务公园1-1 |
地??? 址:南京市虎踞北路80号 新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北路3999号阳光恒昌万象天地一品苑6-501 |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罗经理 |
联 系 人:邓欢、袁玉芳 |
电??? 话:******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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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异议接收邮箱:****** |
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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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账??? 号:************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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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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